DB44/ 26-200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
标准编号:DB44/ 26-2001
代替了下列标准:DB44/ 26-1989
标准名称:水污染物排放限值
发布日期:2001-08-20
实施日期:2002-01-01
起草人
刘军、刘扬真、梁志光
起草单位
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
适用范围
本标准分年限规定74种水污染物排放限值,同时规定执行标准中的各种要求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除船舶、船舶工业、海洋石油开发工业、航天推进剂使用、兵器工业、污水海洋处置工程等行业外的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、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、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