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/T 19267.4-2008 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4部分:原子发射光谱法

标准编号:GB/T 19267.4-2008

代替了下列标准:GB/T 19267.4-2003

标准名称: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4部分:原子发射光谱法

英文名称:Physical and chemical examination of trace evidence in forensic sciences - Part 4:Atomic emission spectrometry

发布日期:2008-08-14

实施日期:2009-03-01

起草人

陈承现

起草单位

山西省公安厅

适用范围

GB/T 19267的本部分规定了原子发射光谱法的检材处理及样品制备、检验方法。 本部分适用于刑事技术领域中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,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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